因工作需要,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书记员,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与名额
【资料图】
派遣制书记员3名,性别不限。
二、招聘条件
一
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热爱司法事业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乐于奉献,无违法犯罪记录;
2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8年8月以后生);
3.大专以上学历;
4.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,打字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。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。
二
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:
1.曾受过刑事、行政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;
4.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情形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一
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4日,工作日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2:30-5:30。
2.报名方式:应聘者持居民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,到汉阳区人民法院626室现场报名。
二
考试
考试采取职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,考试地点在汉阳区人民法院。
1.职业技能测试
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和正确率,满分100分。测试时间:2023年8月15日上午10点,上午9点30分在汉阳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候考。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。
2.面试
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分析问题能力、心理素质、岗位匹配度等,满分100分。面试时间:2023年8月15日下午2点30分,下午2点在汉阳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候考。
3.计算总成绩
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%的权重比例,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,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。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,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,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。
三
体检和考察
2023年8月18日前完成体检和考察。如体检和考察不合格,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,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。
四
公示
根据考生考察、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公示3天。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,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。
四、用工方式
公示期满后,由第三方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工资,办理社保。全年收入为58000元以上(含社保)。
五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
报名地点: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26室(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)
咨询电话:027-84586572
原标题:汉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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